占补平衡的,在土地征收审批时不再收取开垦费。
6、盘活存量资源,加快整合开发。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盘活破产、停产企业或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充分挖掘荒山、荒坡、荒地、荒滩等未利用地和废弃地的潜力,依法加大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及闲置空闲地的处置力度,最大限度地整合土地资源,获取土地资源开发的最大效益。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成立造地公司,实行土地市场化开发,通过集中整合各种废弃地,创造更多的用地指标。
7、依法保障建设,推进集约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前提下,允许村庄、城镇中的集体用地进行有偿使用和有序流转,允许农民将其原有的宅基地按比例置换到城镇规划区建房,允许整理土地节余指标用于城镇建设,允许通过土地复垦整理补充的耕地指标跨乡镇有偿调剂。要大力推进集约和节约用地,城镇工业区用地可参照县工业园区的标准,对建设项目用地在投资强度、建设进度等方面进行控制。对统建和自建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的住房,每户建设用地一般不超过120平方米,可按农民宅基地分户办理土地使用证。
三、全面提高城镇建设与管理水平
8、牢固树立经营城镇的理念。要把城镇作为最大的国有资产来运作,高度重视盘活城镇资源。在土地开发利用上,坚持放活一块、管住一块、控制一块的原则。对建设用地,要全面放开放活,运用市场手段,最大限度地提升土地价值;对农民居住用地,要切实管住管好,统一建设的集中居住区实行综合成本定价,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对零星建设用地,要严格控制,鼓励农民进镇购房或按规划集中建房。对进入城镇居住的农户在拆除原有住房后,可办理城镇户口,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在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上,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允许产权流转,鼓励社会参与,凡能够商业化经营的,实行有偿使用和企业化运营,最大限度地盘活城镇资源。
9、加快城镇建设步伐。要严格按照规划开展建设,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努力提高城镇品位。要按照中长期规划,安排好年度建设计划,中心城镇和沿省道城镇要建设一条文明示范大街、一个交易市场、一个文体活动中心、一个集中居住小区、一个自来水厂、一支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其它城镇要建设一条文明示范大街、一个交易市场、一个集中居住小区、一支规划建设管理队伍。中心村要建设新小区、新设施、新村貌。确保月月有进展,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
10、创新城镇管理机制。要坚持建管并举,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组建专门队伍,完善日常管理制度。以创建工作为龙头,以“四清”工作为抓手,整治面貌,完善功能,创优环境,提高城镇文明程度。
四、加大对城镇建设的支持力度
1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县财政3年拿出300万元用于城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行以补代奖,多整多得。由县国土资源局和财政局制定具体补助办法和标准。对征地的耕地占用税,除上交省市外的县里留成部分,乡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缴纳的,采取即征即返的办法,可申请缓交半年,逾期不补交,从财政上扣除。对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