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根据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档案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是新农村建设历程、农村各项工作和农民生产、生活的真实记录,是做好农业和农村各项工作的基础资料和基本依据,是农业和农村工作全面持续发展的信息资源,是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权益的重要凭证。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需要,是保护农村稳定与发展的需要,是帮助农民奔小康的需要。县档案、民政和涉农部门,要牢固树立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思想,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增强档案服务中心意识,认真抓实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任务目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全面发展
(一)加强乡镇机关档案工作。建立和健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和税费改革档案、政务公开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档案、农村信用档案和社会保障体制档案、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农村义务教育档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档案、新农村建设档案等。根据国家和省档案部门的要求,逐步建立乡镇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
(二)建立和完善村级档案工作。建立和健全村级党组织、群团组织、村委会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农村低保、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民工档案,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和税费改革档案,土地登记和林权登记档案等。
(三)加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要及时做好民营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档案工作。按照国家《县乡村农业科技档案信息网络试行办法》的要求,加快建立乡镇、村农业科技档案信息网络和档案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将政务、农业科技、畜牧、水利、水产、林特、气象等档案信息和科技示范户、专业户产品的技术档案纳入三级网络管理,将各种档案信息资源加以整合,逐步建立档案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继续做好农业产业化基地(经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农业特色产品、种子工程、沃土工程等档案工作。积极开展农业科技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以农业科技档案信息网络建设为重点,以农业、林业、水利、土地等主管单位档案部门为中心,以乡镇涉农科技单位为纽带,以村及科技示范户、专业户为基础,实行档案、农业科技资料、图书、情报信息一体收集、管理、交换和提供利用。通过开展信息咨询、举办科技讲座、展览、印发科技资料等多种形式,将各类信息及时传递给农民,指导农民解决农产品销路、增加收入,使农业科技档案信息及时、有效地转化为生产力,为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