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农副产品流通服务网络。按照“一主两辅、多网并存、产销对接”的发展理念,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农副产品流通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各级供销合作社流通主渠道作用,利用供销合作社现有网点、市场、设施,采用配送直销、冷链物流等现代营销方式,建设集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和物流配送为一体的产业链条。大力发挥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一头连接基地、一头连接市场的优势,发展订单农业,形成自成体系、规范有序、运转灵活的农副产品流通经营服务网络。加大农副产品市场建设力度,重点规划并建设一批区域性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改造提升县域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和乡镇集贸市场,拓展国内外农副产品销售市场,逐步形成贯穿城乡、连通国内外、实现产销对接的农副产品市场营销网络。
(四)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网络。按照“退市进郊、退路进场”和资源整合的要求,发挥供销系统经营网点遍布城乡的优势,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发展壮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规划建设市级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推进市内再生资源个体经营企业的联合和合作,积极组织和引导个体回收户加盟行业协会,形成集再生资源回收、加工、综合利用处理为一体的服务网络体系。
四、加强对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纳入全市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由市委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统一规划,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市商务部门要认真抓好“万村千乡”和“双百”工程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网络;市农办、农业、林业、乡镇企业、农经、畜牧水产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并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大力扶持农产品行业协会,不断完善农产品流通服务网络;市粮食部门要组织粮食企业认真开展“放心粮油进万家”活动,创立“放心粮油”品牌并保证供应,逐步扩大“放心粮油”在农村市场的占有比例;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全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设立郴州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商品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及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贷款贴息和项目补助。由市供销合作联社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我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实行化肥淡季储备贴息。要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建其账,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供销、商务、农业等部门建设资金,集中投入流通服务网络重点项目。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扩大授信额度,加大信贷投入。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大中型连锁企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盟我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
(三)落实扶持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要优先提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新增商业设施和农村服务中心建设用地。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4年内,新建或改建乡、村商业设施并及时投入使用的,建设、财政部门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