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粮农直接补贴和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减轻农民负担。利用贴息、补助、担保等手段,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领域。进一步改革财政管理体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经济落后乡镇的财政扶持,提高乡镇财政自我保障能力。加大财政支农力度,逐步增加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比重,加快建立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和投融资体制,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同时,依托区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加强金融资金对农村的支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缓解农村贷款难问题。
(九)构建基层组织网。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化“三级联创”和“强基工程”,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服务群众、带领致富的能力。继续采取“三包一带”、部门包村、派驻书记等方式,组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重点帮扶经济或村班子较弱的村,加快后进村转化步伐。二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确保村民自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三是提高村级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继续实行村帐镇管和每年对部分村居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加大监督力度,促进村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十)构建文明平安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诚信、和谐、务实、争先”的新时期淄川精神,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突出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移风易俗教育、科技文化教育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使广大农村、农民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加强“平安淄川”建设。构建区、乡、村三级责任体系,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加强基层司法调解中心建设,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着力解决好土地征用、拆迁安置、企业重组和改制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农民法制观念,增强农民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区里成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工委,具体负责抓好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关部门要明确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时,充分考虑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加强指导服务,帮助基层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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