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镇农村牧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意见
为认真贯彻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州纪委十届四次、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青海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促进我镇农牧区和谐稳定发展,现就加强二零零九年全镇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农村牧区改革发展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结合实际在全镇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活动。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财政、审计、农牧等部门,重点检查农牧业和农牧民直接补贴政策、农牧区土地政策、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和支农惠农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使用及资金发放情况,保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在基层真正得到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大的村级财务要集中开展专项清理,要对资金投入多的项目和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进行重点督查,防止和纠正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私分、低效浪费等问题,确保直接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农牧民手中,发挥强农惠农款物投入的最大效益。
二、认真解决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民生改善和农牧区社会稳定。
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县、镇纪委集中开展一次涉农信访件大清理活动。重点调查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牧民负担恶性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嫁娶收钱敛财等案件。
三、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
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深入推进各村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完成政务公开目录和村务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严肃公开纪律。要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提高农村牧区基层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要及时作出解释和答复。村务公开要从农牧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村里的重大事项,要完善程序,按照征求群众意见、确定公开内容、征求村民理财小组意见、事项公布、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解释和整改等步骤及时公开,实现村务财务按季公开,收支金额大、往来频繁的村按月公开,涉及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粮食直补等关系农牧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开。
四、加强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
要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对农村牧区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重点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宗旨意识、廉政勤政等制定完善干部行为规范,认真解决少数农村牧区基层干部作风不实、铺张浪费、简单粗暴、办事不公、以权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