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村实施意见
建设科技示范乡镇(街道)”、“富阳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
市科技局根据示范单位组织实施和投入情况,择优支持一批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项目,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以技术依托单位和示范单位为主。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城乡统筹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组成 “评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建立分管领导牵头,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行动领导小组。要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和有关责任,依托自身力量和专业单位,做好示范单位的规划设计,落实有关保障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
(二)加大投入力度。市科技局及市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设立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行动专项资金,引导金融单位、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强资源的整合集成,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市科技局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行动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引进,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培训、科技宣传等,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做好宣传推广。及时总结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推介和推广,充分发挥其引导辐射作用。建立健全激励制度,对在示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营造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农村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