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发[2009]8号),切实做好我县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不断提高五保对象的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我县供养对象集中供养工作,不断提高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维护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集中供养保障机制。
二、工作目标
1、到2009年底,确保全县集中供养比例达到60%,2009年基本达到80%,力争在2009年底以前,全县农村五保对象在自愿的基础上全部实现敬老院集中供养。同时,进一步提升敬老院管理档次,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水平,使农村五保对象的年供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60%。
2、在硬件建设上,严格执行《星级敬老院评比标准》,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建设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设施先进、交通便利、管理科学,集医疗、康复、养老、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敬老院,使之便于老年人使用。
3、在软件建设上,进行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全面推行管理人员聘任制,逐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4、在内部管理上,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建立健全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并统一制作上墙。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力求全县敬老院基本达到住房宾馆化、管理制度化、环境园林化、服务优质化。
三、实施办法
1、统筹规划。首先对现有敬老院的布局、资源配置、供养人员和管理服务人员等情况进行普查,摸清家底,按实有五保对象人数,集中供养缺口,采取“缺多少建多少”的办法,搞好敬老院立项审批,争取早日检查验收并投入使用。同时,各敬老院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搞好园林化建设,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到实地踏看,制定出符合本院实际的园林规划图纸,并严格按照图纸精心施工。
2、整合资源。乡镇要根据乡镇规模、经济条件、供养对象数量等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合理设置敬老院,原则上可维持一乡(镇)一院,人口较少的乡镇可以“三院(两院)合一”,由邻近几个乡镇合办中心敬老院,但对合办的敬老院必须明确责任,协商处理好有关政策措施并确保落实到位;一个乡镇有两个以上敬老院的,原则上要撤并成一个敬老院。要充分利用乡镇机构改革、撤乡并村后的闲置资产,采取无偿划拨的方式,改扩建成敬老院,对低矮潮湿、老旧破漏、床位不足的敬老院进行改建、扩建或重建,以提高敬老院接纳能力,同时鼓励和动员在院老人两人共住一间房,以接纳分散的五保对象入院。
3、典型引路。各乡镇民政所要把实施“星光计划”与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