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
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多种方式参与新农村
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建设,提供资金、人才、技术、规划等方面支持。大力倡导村企结对建设活动,制定出台引导鼓励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舆论引导和典型示范,调动激发社会各界人士回报建设家乡的热情,营造新农村建设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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