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健全农村社会保障。进一步做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提高重点参保对象的参保率。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推行工伤保险制度,研究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加强各类城乡养老保险办法的衔接,探索建立与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政府、集体、个人权利、义务明确,一个平台统一管理,标准有别、广覆盖、可接轨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做到应保尽保,适时提高低保补助水平。继续做好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对农村弱势群体实施各项救助。
五、加大改革力度,创新体制机制
(十七)推进城乡配套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以中心镇为重点的乡镇综合体制改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镇户籍准入条件,启动按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制度,推动农村人口自由迁徙和流动,促进人口向城区、小城镇集聚,使更多的农民转变身份。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利用我市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鼓励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入“三农”,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市场化运作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农业农村信贷投放,鼓励发展农村信贷担保,扩大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覆盖面,试行对专业大户和农业产业化组织政策性贷款。探索农业政策性保险,逐步把农业主导产业纳入保险范围,变农业灾后救助为产前保险,有效降低农业经营风险。
(十八)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注重在改革放活上下功夫。探索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折价入股参与基础设施及工商项目建设,允许以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为合作条件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带动城乡资本、项目、人才等要素的互动。逐步探索盘活城郊农村存量资产,集约利用土地,增加农民财富积累的有效途径。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实行即征即保,失土必保,切实维护失土农民合法利益。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的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办法。在城郊农村和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地方,要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着力解决在城市化、城镇化过程中农民权益的保护问题,促进城乡经济社会融合。
六、夯实农村基层基础,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十九)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继续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创”活动,着力构建“党员经常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努力使农村党员成为建设新农村的排头兵。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不断更新观念,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把素质好、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优秀分子选拔到村级领导班子岗位上来。
(二十)健全村级民主管理。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化村级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农民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提高村级公共事务的透明度,加快实现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健全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完善公开的形式和手段,强化村务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切实保障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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