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青少年实行免费教育。积极改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条件,创造公平的就学环境。加大对困难家庭学生救助力度,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统筹整合教育资源,推进农村社区教育,建设一批国家、省、市级农村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
(十三)健全和发展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以县(市)区为主,健全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加快以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市每年专项安排1000万元给予补助。保障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确保县(市)区级财政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专项经费补助达到每服务人口15元标准。加强农村药品安全、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加强动植物检验检疫特别是人畜共患疾病和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不断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步提高政府、集体、个人筹资额度,全面建立小病受惠和免费体检制度,提高参保人员受惠率,争取到2010年住院有效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0%左右。逐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切实减轻经济困难人员医疗负担。建立市、县(市)区两级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前到农村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制度,开展名医巡诊指导。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组织和鼓励城市卫生资源支持农村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十四)加强农村文化体育建设。以“东海明珠”工程为抓手,加强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阵地建设,改造提升休闲文娱场所,分批创建300个文化示范村。配置健身设施,建设健身路径,创建100个体育特色村。加快互联网、数字电视进村入户步伐,到2010年农民生活信息化程度达到70%。重视建设文化特色村镇,做好农村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工作,促进民间优秀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扶持农村专业和业余文化队伍,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继续开展“万场电影千场戏”等文化下乡活动。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党员远程教育网、农经网等载体,开展政策宣传、普法教育、文化传播、科技普及、气象服务。以“新农民、新生活、新家园”为主题,以“城乡结对、共建文明”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文明村镇创建力度,并把文明村创建与建设全面小康示范村结合起来。积极创新形式、内容和手段,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断提高农民文明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农村新风尚。
(十五)实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继续安排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农民培训补助力度,推行“教育培训券”办法,切实提高培训实效。整合培训资源,拓展培训领域,创新培训方法,突出培训重点,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转岗就业能力。适应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对技术工人需求增加、要求提高的趋势,把以政府引导为主的素质性培训与以企业发展为目的岗位技能培训结合起来,适当延长培训时间,提高培训补助标准,加大对市场紧缺职业工种培训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以企业自主培训为主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专业大户、职业农民及新型农场主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业实用技术与经营管理知识培训,继续选派优秀农民出国或进高校进修,培育一批新型农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影响力大的职业技术学校(院)。进一步推进对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的劳动预备教育培训,促进农村新增劳动力充分就业。加强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搞好培训就业对接,制定出台鼓励企业吸纳登记劳动力就业政策,促进农民分工分业分化,实现城乡就业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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