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建议
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件大事,真正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重点,每年为农民办几件实事。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协调机制,科学制定干部考核体系,把农业和农村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和任用市县及涉农部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解决三农问题的成效作为检验市县和涉农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使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力量不断得到加强。从今年开始,自治区对各市、县(区)的农村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分类指导,抓好试点。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自治区的部署,立足当地实际,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扎实稳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探索新农村建设经验,今年分别在灌区、南部山区和国有农场抓好新农村建设试点,探索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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