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见
资筹劳制度。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实施“依法治乡”方略,落实好村居“四民主、两公开”制度,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动农村依法治农、依法兴农。
3.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继续增强农村集体组织经济实力和服务功
(七)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1.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继续完善和动态管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发展福利事业,加大公共福利设施投入,鼓励支持民间团体和个人创办社会慈善事业,扶持民办福利机构发展。
2.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继续实行省领导和省直部门挂钩扶持20个经济欠发达县的制度。加强沿海市(县、区)与欠发达地区市县的对口协作和帮扶工作。有计划地从沿海选派一些优秀干部到欠发达地区挂职任职,从沿海和城市选派一些优秀年轻干部、专业技术人才、医生、教师等到欠发达地区帮助工作。继续扶持发展山海协作重点项目,支持欠发达地区开展招商引资和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库区、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3.保障农民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强化农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农产品加工生产环节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农资、农药的生产经营监管。加强农村防灾减灾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
4.维护农村社会安定稳定。深入开展平安县、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适合农村治安特点的治安防治防控网络体系,积极推进110接处警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妥善处理涉农案件的综合机制。严厉打击影响农村安定稳定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继续整治“六合彩”、偷私渡、毒品犯罪、黑恶势力等区域性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农村信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纷争,确保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
(八)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
1.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地方和部门双重责任制,由各级党委、政府负总责,同时把相关任务落实到各有关部门,由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把新农村建设工作成效、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各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
2.认真制定规划。坚持城乡统筹,体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突出农村特色,根据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趋势,认真组织调查研究,着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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