谐”10项要求,启动6个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按照“高标准、低成本、能承受、可推广”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三治五化四进村”工程,加快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基本解决农村垃圾问题。深入实施安全饮水工程,通过改善水质、村级改水、集中供水等形式,解决16个镇180个村8.6万人、3.8万头大牲畜安全饮水问题。完成改厕2.3万户,绿化植树40.9万株。组织实施生物质工程,推广秸秆气化、固化、成型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优化农村能源结构,逐步提高清洁能源的消费比重。加强对农村使用清洁能源的技术指导、社会引导和财政扶持,积极引导建立清洁能源推广使用中介服务机构和技术服务队伍,促进农村可再生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大力推进医疗服务,有线电视、信息网络,商业连锁,科技文化等四进村工程。
三是完善农村环境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建设工程管理,建立、完善生态文明村建设项目申报制度、审批制度、预决算制度,对较大的工程统一实行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定统一的施工技术标准,严格建设项目验收。通过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控制建设规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村民自治,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制定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规范村民行为。发挥农村党员、村民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实行党员、代表包户监督制度。完善农村保洁制度,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定岗定责、分片包干;群众监督,能上能下。建立环保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参与环保监督。建立生态文明村建设评比检查制度,定期对全县各创建村进行拉练检查,并在××电视台公布检查排名结果。加大媒体监督力度,对农村破坏环境行为进行曝光。进一步增加农村公共管理资金投入,建立完善生态文明村运转资金投入机制,确保创建成功的生态文明村持久正常运转。
四是加强县域整体环境建设。按照北京市“二零零八”环境建设和生态县建设的要求,加大主要公路沿线、重点区段、主要节点环境卫生整治。对101国道、环湖路等公路沿线私搭乱建、乱排乱放现象进行彻底整治,严格依法拆除违章建筑,集中治理沿途垃圾、污水。公路部门和各乡镇负责做好公路沿途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城乡公路建设。确保京承高速二期工程10月1日前竣工通车和三期工程的顺利开工。在完成密西路建设的同时,启动密兴路二期、河北路改建、西邓路改建、黄下路改建4条县级道路建设工程。将山区公路建设向自然村延伸,建设通达自然村的道路20公里。进一步做好公路“治超”工作,大力改善县域交通环境。加强生态涵养恢复。加强水库一级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投资6000万元,启动“××县重要地表水资源保护区生态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继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80平方公里。启动白马关河流域二期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河道22.18公里。重点围绕水库周边,实施人工造林、水库水源林、爆破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周密部署,做好森林火灾防范和林木病虫害防治,加强水源涵养,增强生态屏障功能。时刻保持打击盗采盗运铁矿石、砂石料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盗采盗运行为。
(二)以创卫、创模为载体,加强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努力打造宜居城市
以“治脏治乱除四害,美化环境讲文明”为主要内容,做好创卫工作,在灭鼠达标的基础上,实现灭蟑、灭蚊、灭蝇达标,通过市爱卫会考核验收,并上报全国爱卫会考核验收。以“蓝天碧水降噪音,绿化净化创文明”为主要内容,推进创模工作,力争创模达到考核标准。通过创卫、创模工作,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为打造宜居城市奠定基础。
一是强化达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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