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教育亲属模范地遵守法规条例。
2.积极配合计生员,利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采取黑板报、会议宣讲、登门走访等形式,开展好“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一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县乡镇配套政策的宣传贯彻,保证群众知情面达95%以上。
3.协助村“两委”和计生员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思想工作,使本村、本组育龄妇女的节育措施有效地落到实处。
4.对村、组和计生员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做好信息跟踪和反馈工作,若发现计划外怀孕、超生育的情况,应立即向村组和乡镇计生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同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四)生态环境保护岗
1.协助村、组抓好退耕还林、荒山荒坡造林计划的落实,定期对森林守护、森林防火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村、组,并提出处理意见。
2.对乱砍滥伐、乱捕乱杀野生动物的现象进行及时制止,若发生严重后果的,应及时上报乡镇、村以及有关部门。
3.协助村、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保护本地的水利、水电设施,发现损坏情况或破坏行为时,进行及时补救或制止,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及时上报乡镇有关部门。
4.结合“三村”建设工程的开展,定期对村容村貌进行检查,集中整治“路不通、沟不畅、卫生差、乱堆乱放”等问题,使村容村貌得到有效的改善。
(五)社会治安维护岗
1.带头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协助村、组每年对村民群众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普法教育。
2.自觉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教育村民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妨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认真了解、登记社会治安案件,及时向村、组或乡镇派出所报告。
(六)村务财务监督岗
1.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是否符合乡镇党委、政府的要求进行调查了解,并实施有效的监督。
2.参与审查村、组经济开支的合理性和真实性,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质询,并提出处理意见。
3.督促村、组按时搞好村务公开,对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手续是否健全、程序是否规范,定期进行检查,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
4.参与做好村、组集体经济项目承包发包和监督工作。
(七)土地管理监督岗
1.协同村、组采取多种形式,对《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进行宣传,增强群众土地管理的执法意识和珍惜土地造福后代的思想观念,带头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本户及亲友不出现乱占、少批多建和未批就建的问题。
2.监督村民依照《土地承包法》管理使用好自己的承包土地,对弃荒、改变土地用途、私调乱换等问题,应及时协助村组干部做好工作。
3.分清土地的使用性质,对村、组在土地转让开发、农户土地承包和使用中是否符合法规依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进行监督。
4.协同搞好土地使用管理信息跟踪和反馈工作,若发现违章建房,违规使用土地、乱占乱建的情况,应及时向土管执法部门和乡镇、村、组报告,并协同做好查处工作。
(八)村规民约监督岗
1.通过会议、走访等多种形式,组织村民学习村规民约,使广大群众明白村规民约的相关条款和规定,并带头和教育自己的亲属自觉执行村规民约。
2.协助村、组依据村规民约调解各类民事纠纷,基本达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的要求,维护社会稳定。
3.监督村“两委”在处理违规人员时是否符合规定,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4.对违反村规民约的村民,要进行制止和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