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行“两级管理、四项规范、两级考核”制度。“两级管理”,即将村党支部书记纳入县备案管理范围,乡镇党委管理村“两委”成员和农村后备干部、离任干部;“四项规范”,即规范选拔配备、规范教育培训、规范民主监督、规范工资奖惩;“两级考核”,即县、乡分别对村干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要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村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不断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12、建立村干部绩效挂钩的结构工资制度。村干部待遇坚持公平合理、绩效挂钩、逐步增长的原则,实行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的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总额应与当地农忙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基础工资标准由县(市、区)根据本地情况确定。绩效工资可由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从乡(镇)、村级集体经济创收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也可以奖励的方式从当地财政支付。由财政转移支付的村干部工资要逐月核拨到位,按时发放。为了不增加财政负担又能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各县(市、区)要加大小村并大村和村干部“交叉任职”的工作力度,努力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减少行政管理层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村干部工资待遇的新途径新办法。
13、建立和完善村干部任期目标制度。村干部的实绩同奖励和晋升挂钩。各县(市、区)除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村干部给予精神鼓励外,每年应安排一定数量的经费作为对村干部的奖励基金,用于奖励集体经济10强村和10佳村主任。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加重农民负担、为政不廉、违法施政的村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问题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调整或依法罢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4、建立村干部卸任补贴制度。凡任职两届以上、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卸任村干部,根据其所担任的职务、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和卸任原因,给予不同数额的经济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及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制定和统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个人缴一部分,集体补助一部分,政府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探索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
五、切实加强对村干部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15、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各级党委要把村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党委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尤其应高度重视“双带”型村干部队伍建设,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第一责
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任人的县(市、区)书记要认真履行抓好村干部队伍建设的责任。要带动一班人共同抓,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链式责任体系。要把县级领导干部的党建联系点同时作为抓村干部队伍建设的联系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各级党委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定期督促检查,加强对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要根据农村工作的需要,合理调整村级党组织的设置,针对村建制调整后管理范围增大、管理人数增多、党的活动开展困难等实际,在条件成熟的村设立村党委或村党总支,更好地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16、建立考核考评制度。每年由县、乡对村干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评。由村干部对思想作风情况和完成岗位职责情况进行总结,并在民主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