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贯彻意见
价制度,做好培训信息服务工作。对经培训鉴定考核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培训证”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鼓励农民工参加培训的各项政策,推广发放“培训券”、政府购买培训名额等方式,将培训费用直接拨付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落实好培训经费。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免收和补助鉴定费用。(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扶贫办、市商务局、市乡企局、市供销社、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
(六)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十一五”期间,对乡镇文化专干轮训一遍。建立岗位培训制度,加强专业学历教育,制定文化馆(站)从业人员规范,实行持证上岗,多渠道多形式培养一专多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农村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到2010年,全市培训二、三级体育指导员1120名。切实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县级、建设乡级、发展村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到2010年实现县区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和文化专干,行政村有多功能文化活动室。搞好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一乡(镇)一站”建设,到2010年,全市“一县(区)一中心(体育活动中
(七)农村政法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强化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政法干警头脑,加强农村政法人才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加大农村政法人才培养力度,不断提高农村政法人才队伍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开展政法机关和基层政法单位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工作。全面推行司法任职资格制度,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培训,解决好人民陪审员培训及参与陪审工作的补助经费。深入开展平安农村建设,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乡村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网络,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治保、民调、联防组织建设,落实联户联防、联店联防和村民自治联防、治安承包等防范措施。加强农村警务建设,落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的基础设施、装备和保障条件,完善治安形势分析通报、治安联防、民事调解、农村警务考核、内保工作定期检查等制度,保持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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