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年度考核,与文化专业人员职称评定结合起来,文化专业人员下基层服务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评定高一级职称。制定《平凉市优秀文化辅导员、优秀文化志愿者评选标准和办法》,开展“全市优秀文化辅导员”和“优秀文化志愿者”评选活动,凡被评为“全市优秀文化辅导员”的文化工作者,可优先晋升职称;凡被评为“优秀文化志愿者”的业余文化骨干,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县级文艺团体、文化馆要把服务重点放到农村,其他各类文化单位每年要面向农村安排一定数量的文化服务活动,把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情况作为文化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和引导应届文化艺术院校毕业生到县(区)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农村文化人才队伍。
第八条 加强农村文化人才培训工作。积极组织文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利用各种机会、通过各种方式深入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为群众送上歌舞、杂技、秦腔、曲艺等精彩节目以及书写字画、民俗展览等,让农民群众感受送文化带来的帮助和支持,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各级文艺工作者要把“送文化”与“种文化”结合起来,通过“送文化”带动“种文化”。在送文化、送知识、送技艺下乡的同时,组织强有力的文艺辅导队伍,培训农村文艺骨干,提高各地文化干部业务素质和农民艺术人才的知识技能,把文化的种子播撒在农村,培养一批“土专家”、“艺术人才”和“文化能人”。积极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学文化、学技能、学法律和读书用书活动,开展文化知识普及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抵制腐朽文化,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农村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将市、县(区)文化馆、图书馆作为全市农村文化人才重要的培训基地,利用农闲季节,为农村培养一批文化骨干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不断提高农村文化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切实加强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培训,每年组织20名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培训学习,每年对40名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各县(区)每年培训基层“村村通”工程技术人员和电影放映员20名。2009―2010年,全市培训农村文化人才1800人,平均每年培训450人。
第九条 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完善县级、建设乡级、发展村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平台。到2010年,基本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乡乡有文化专干,所有行政村有文化室或农村书屋的目标,其中县文化馆要具备综合性文化服务网络功能。开展农村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县(区)文化馆、图书馆率先普及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网络,并逐步向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延伸,以共建方式发展基层服务点,使农民群众能够便捷地享受到健康丰富的文化信息资源。
第十条 大力发展农村民办文化。通过政策引导,安排文化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村,开展农村文化辅导工作,积极扶持农户组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室等,支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负盈亏、自我管理,以公司加农户、专业加工户等形式,从事农村特色文化产品开发和文化服务,促进农村文化产业发展。有关行政部门要简化对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登记审核程序,在土地使用、信贷、行业政策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等措施,积极扶持热心文化活动的农户组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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