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
第二条 实施“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深化体制改革,加强设施建设,大力开发农村文化人才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第三章 目标任务
第三条 实施“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十一五”期间,通过实施全市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乡乡有文化站和文化专干。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电视难、看戏难、看电影难的问题,使农民群众享受到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生活。大力开展工程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经常性培训,通过加强农村文化人才的培养选拔和职称评定工作,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确保文化建设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第四章 主要措施
第四条 落实乡镇文化站机构设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精神,积极发展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综合文化室的目标,力争“十一五”期间完成乡镇文化站的机构设置、职能确定、编制核定等工作,组建集图书阅览、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活动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配备多功能流动文化车,开展灵活、多样、方便的文化服务。
第五条 建立健全农村文化人才管理机制。依照省上有关乡(镇)文化站专干配备管理、职称评定办法,以精干高效、分步到位为原则,配齐配强乡(镇)文化专干。指导县(区)文体局开展文化专干中初级职称评定工作,2009年在我市全面推开。乡(镇)文化专干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由县文化部门统一选配、管理和考核,实行定编定岗管理,在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公开竞争上岗,聘任使用。认真贯彻实施《甘肃省农村文化实用人才职称评定暂行办法》,组建平凉市农村实用文化人才职称评定委员会,开展农村文化人才职称评定和“民间艺术大师”等各类民间艺术人才的评选工作。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其各项待遇,理顺文化专干管理机制,解决好广大农村文化工作者的实际生活问题,稳定农村文化人才队伍。
第六条 开展文化志愿者下乡工作。面向社会招募文化志愿者和文化经纪人,建立文化志愿者和文化经纪人信息资料库,定期选派志愿者下乡开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择优使用、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原则,丰富和活跃农村文化生活。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文化志愿者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以文化志愿者为骨干,带动农村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成立各级文化工作志愿者协会,在协会的指导下,鼓励组建业余文艺团队和读书会、歌咏队等,帮助农村开展自娱自乐文化活动,促进农村文化活动健康发展。
第七条 完善“百乡千村”文化对口帮扶机制。总结我市文化干部下乡进村入社开展文化对口帮扶活动的成功做法,进一步落实帮扶对象,明确帮扶任务,务求取得更大实效。市、县(区)剧团要创新演出机制和演出内容,注意创编、移植和排练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剧目,深入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演出,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引导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把下基层开展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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