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加快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组织实施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确保每年培训10.6万人。坚持开展经常性的科技下乡活动,组织广大农业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操作演示、技术咨询等多种形式,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帮助农民在学中干、在干中学,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和科技应用能力。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组织农业专家常年对农民开展科技宣讲、技术咨询,随时解决农民群众在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市、县农业信息网,开辟农业科技知识讲座、专栏,进行经常性的科普宣传;加强农村科技文化阵地建设,巩固完善现有的基层文化站(室),加快农村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和农民信息之家建设,搭建方便农民再学习的培训平台。依托“国家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民创业培训计划”等培训项目,培养一批农村产业化经营和科技致富带头人。结合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计划农村沼气建设”、“世行贷款畜牧综合发展”、“科技增粮”、“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开展相关技术培训,使项目实施区农民掌握1―2项先进适用技术。全面推进青春建功新陇原行动,培养一大批青年科技星火带头人、青年经纪人、青年产业化带头人、青年工商创业带头人和青年返乡带头人在内的各类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通过典型带动,引导广大农村青年积极就业、自主创业,努力走出一条以创业促就业,以就业带增收的农村发展道路。到2010年,全市农村种养加能手达到5万人,农村技能型人才达到1万人,农村经营能人达到1万人,每位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妇女都掌握运用科技致富本领。
第六条 建立评价机构,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评价。由市委人才办、市农牧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小组,统一负责全市农村实用人才评价认定工作,建立农村实用人才个人档案和信息资源库。按照《甘肃省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办法(试行)》和“个人申报、社会评审、业内认定”的程序,积极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评价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农村实用人才选拔认定评价机制,鼓励农村劳动力参加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农牧部门和人事部门对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实行全免费。对取得中高级职称的农村实用人才,由所在县(区)政府每年发给500元工作补贴。加大奖励力度,对符合条件、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大胆使用。加快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建设,充分发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可的各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作用,按照《国家职业大典》及有关要求,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认证,劳动保障部门要视情况适当降低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十一五”期间,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农民工1万人。
第七条 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劳务经济快速发展。按照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转移的原则,以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新成长劳动力为主要对象,通过争取和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农村青年+团组织+用工企业+学校”委培就业和“扶贫职业教育就业培训”、“绿色农业培训服务工程”及农产品经纪人等项目,进一步带动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向规模化、常年化、规范化转变,逐步形成“以培训促输转、以技能促就业、以品牌打市场”的劳务工作路子,促进全市劳务经济的输出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由体力型向技能型、由季节短期输出向常年稳定输出转变,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的层次和效益。“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劳动力输转量较“十五”期间有一定幅度增长。
第八条 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工作制度,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有计划的组织农村未能继续升学的准备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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