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获得绿色和无公害食品认证,2至3个农产品通过原产地标志认证,5个农产品争创地级以上名牌。
(三)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搞好规划。市乡两级政府必须把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地理标志注册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要把地理注册作为新生事物予以培育,主管领导负全责,业务部门全力抓。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全市农业标准化和地理标志注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协调解决新问题。要组织专业部门编制市、乡农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地理标志注册攻关计划,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分年度组织实施。要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直抓到村、抓到户的农业标准化工作机制,严格工作责任制,加强检查监督,确保规划的落实。要由专业部门和专业人员负责地理标志工作,密切关注地理标志注册动态,争取工作主动性,抢抓工作机遇。
二是明确分工,加强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统一管理农业标准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工作;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制定本行业的农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和计划,抓好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实施工作;计划、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支持力度,列入计划,逐步增加投入;卫生、环保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搞好市场监管等工作;工商部门要担负起地理标志注册工作的重任;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农业标准化和地理标志注册的重要性,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增加投入,夯实基础。市乡两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作条件。要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农业标准化的发展逐年有所提高。市政府要考虑将地理标志注册的攻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同时要继续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并积极吸引社会闲散资金,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五、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当前,必须加快我市农村法律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和业务建设,提高农村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水平,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工作目标
通过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使全市农村乡镇法律服务机构设置合理、基础设施完备、管理体制顺畅、人员配备充实、业务工作规范、经费保障到位;服务功能健全、作用发挥到位、两个效益明显,实现法律服务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任务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抓住国家加大对中西部地区乡镇司法所规划和建设力度的契机,促进我市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内完成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司法所用房建设,同时配齐人员和设施,确保司法所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要抓住“规划、资金、管理”三个环节,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要结合我市合并乡镇实际,抓紧制定完成我市司法所三年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在合乡并镇工作完成后立即组织实施。要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在确保国家资金到位的前提下,解决好地方配套资金。要突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大力加强组织建设。要按照改革后的乡镇(街道)区划设置司法所,并明确为副科级建制,实行司法局垂直管理。调整充实司法所人员编制,确保每个乡镇司法所有2-3人、街道司法所1—2人专职工作人员。要坚持“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培训、人事制度改革”三策并举,加强队伍建设。要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至少每年搞一次全员培训,确保司法所工作人员都具备履行工作的能力和素质。要把握“服务大局、发挥优势、整合力量”三条原则,加强业务建设。要围绕中心工作,抓住维护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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