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
体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农村行业协会发展,鼓励发展农村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为农民生产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26、统筹推进土地、粮食、林业等各项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继续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在条件适宜的地区,依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程序和补偿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各方面投资建设和管护农田水利设施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发挥市场在活跃粮食流通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逐步分离管理和经营职能,搞活内部经营,发挥供销社在农产品生产、流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向农村延伸,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和农村经济。
七、切实加强领导,营造全社会支持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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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树立和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正确导向,在指导思想、发展战略、政策取向和规划布局等方面,统筹城乡建设,把新农村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通盘筹划部署。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推进城乡产业对接,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努力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29、规划先行,示范引导。各县(市、区)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统筹城乡、合理布局,立即着手制定本地的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明确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规划编制要尊重客观规律,通盘考虑农业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和传统文化生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注重保护历史文脉,体现淮风颍韵。开展新农村建设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扎实推进。组织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行动计划,从农民最积极、干部最主动、条件最成熟的村抓起,100个示范村要在2006年完成发展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着手进行实施。
30、依靠农民,求真务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建设美好家园。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从农民最关心、要求最急迫、受益最直接的事情入手。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31、广泛宣传,营造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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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