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治理、农村自然生态保护。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地实际,按照东中西部自然生态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不同的农村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加强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以技术创新促进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积极创新农村环境管理政策,优化整合各类资金,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落实政府保护农村环境的责任。维护农民环境权益,加强农民环境教育,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环境保护。
(五)主要目标。
到2010年,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有所控制,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摸清全国土壤污染与农业污染源状况,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与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以上,农村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利用率以及生活垃圾和污水的处理率均提高10%以上;农村改水、改厕工作顺利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严重的农村环境健康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有所改善。
到2015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剧的势头得到遏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着力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
(六)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质改善。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配合《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的实施,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与管理,根据农村不同的供水方式采取不同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应建立水源保护区,加强监测和监管,坚决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要把水源保护区与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结合起来,明确保护目标和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强分散供水水源周边环境保护和监测,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防止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制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大力加强农村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和监测,开展地下水水功能区划,制定保护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掌握水质状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
(七)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逐步推进县域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小城镇和规模较大村庄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可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对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逐步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方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强粪便的无害化处理,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把农村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