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的指导,有权审查集体的各项收支并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检查监督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财务活动,有义务协助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对集体财务工作进行审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审计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以经常性审计、专项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为主,对乡村干部任职期间违反规定给集体造成损失,或群众反应强烈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应进行重点审计;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侵占、挪用、挥霍、浪费、截留集体资金等涉案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
六、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17.加强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抓紧抓实。要建立领导干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帮扶责任制,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衡量县乡党政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严格考核。县市区对乡镇、乡镇对村,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尽快确定一批集体经济薄弱村,从班子建设、发展规划、人才、资金、项目等方面结对帮扶,由县乡选派干部到薄弱村任职,指导发展集体经济。明确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搞好情况和政策调研,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职能,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指导服务。有关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供有效服务,认真解决好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18.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制定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选准发展路子。各县市区要认真分析每一个村的发展条件,把扶持的重点放在集体经济发展薄弱村上,按先易后难的顺序加快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中要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把发展重点放在为农户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以特色优势农产品为重点,以优质化、专用化、品牌化为主攻方向,发展“一村一品、一村一业”;发展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和旅游观光业。从20*年起,各县市区每年至少要重点扶持10个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逐步建立起村级稳定的收入来源。
19.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形成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合理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组织管理体系。积极把愿意为群众办事、符合党员条件的农村致富能人吸收到基层党组织中来,发挥他们的带动作用。建立村干部定期培训制度,重点抓好思想政治培训、政策法规培训、经营管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村干部带领农民发展集体经济的本领。建立和完善县乡机关干部到村级组织任职制度,改善村级领导班子的年龄、文化、知识结构,提高村干部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管理能力,把村级领导班子建成带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坚强集体。
20.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各种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加大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导向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理论研究,认真总结实践中群众创造的丰富经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意义,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明确发展的途径和措施办法,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转化为自觉的具体行动。全省每3年举行一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评选表彰活动,大力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营造有利于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我省农村集体经济迈上新的台阶。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