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加强教育发展意见
健全领导责任制,确保农村教育均衡发展
1.健全农村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区、乡镇两级促进农村教育发展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乡镇党政“一把手”作为发展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教育摆上工作的重要议程,每年要安排时间到基层学校听取意见,要对教育进行专题研究。计划、教育、财政、物价、人事、劳动保障、建设、国土、农业等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促进农村教育协调发展。
2.加强对农村教育工作的督导和考核。进一步完善对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不定期开展对农村教育的专项督查与通报,并将督导评估的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工作的督查力度。教育部门要加强内部审计,制止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广大人民群众和大众媒体要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
农村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