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五类贫困家庭子女实施免费的12年基础教育。初升高比例达到90%以上。30%以上的农村学校达到省农村示范性学校要求,85%以上达到省标准化学校标准,60%以上农村学校的教室能上互联网,校园网建成率达到100%,中小学生计算机拥有量达到10人/台。50%乡(镇)成为“*市示范性教育强镇”。到2010年,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7%以上,所有乡(镇)中心幼儿园及80%以上的村办幼儿园达到市等级幼儿园标准;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达到99.95%以上,三残儿童入学率达到98.5%;初升高比例达到95%以上,高标准高质量普及15年基础教育。50%以上的农村学校达到省示范性学校要求,所有农村学校达到省标准化学校标准。中小学生计算机拥有量达到8人/台,多媒体终端显示设备进教室。全面普及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建成一批区域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或农村社区教育中心。所有乡(镇)成为“*市示范性教育强镇”。
三、创新机制,完善措施,全面落实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任务
(一)完善管理体制,加大农村教育投入
1.完善农村教育财政保障制度。政府切实担负起农村教育投入的主要责任,将教师工资、三保一金、学校公用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乡镇政府要继续承担在农村学校基本建设、改善教师福利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尽一切可能,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教育的投入。
2.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20*年财政预算内安排生均公用经费在20*年基础上增加10元,以后每年按总量不低于3%的比例逐年增加。
3.逐步消解农村中小学基本建设债务。将农村中小学基本建设债务纳入全区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范畴,逐步消解多年来形成的农村中小学基本建设债务。
(二)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公平
1.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积极推进农村学校的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逐步达到“六有”基本要求,即有整洁的校园、有满足需要的卫生食堂、有冷热饮用水、有水冲式厕所、有安全宿舍、寄宿生一人有一张床。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使广大农村学生享受到城市的优质教育资源。
2.加大对弱势群体家庭子女入学的救助力度。整合各方面的助学资源,以“教育券”的形式予以统筹安排与管理,把贫困学生救助纳入全区困难群众救助体系,按实际人数足额给予保证。实施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由区财政专项列支,足额予以保证。
3.依法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凡在我区有正当职业,已领取暂住证,在原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人,并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的进城务工子女,要保障其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教育待遇,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民工子女,要酌情减免有关费用。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1.切实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高度重视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探索新时期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学校的德育工作,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新闻宣传部门要强化舆论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新闻出版、公安、工商
等部门要深入开展“打黄扫非”行动,严肃查处出版、传播淫秽、暴力、封建迷信等内容的案件。文化部门要继续加强对营业性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和网吧的管理,优化校园周边环境。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投入,保证必要的经费支出,努力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进一步深化农村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有效地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开发体现农村特点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