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财政管理改革意见
(五)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各乡镇、各部门必须树立大局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不得以任何借口讨价还价、以任何理由拖延或阻碍改革。这次改革是对各部门、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和先进性教育成果的一次检验,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各乡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不准转移资金、滥发钱物,不准私设小金库、擅自开设银行帐户。凡发现违规行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农村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