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茶叶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作用,扎实推进茶叶产业转型升级,巩固主导产业地位,现就加快发展茶叶产业、建设茶业强县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茶业强县建设目标https://
今后五年,是我县茶叶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的关键时期。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茶业发展,制订实施《新昌县茶叶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紧紧围绕建设“茶业强县”这一目标,全面实施茶叶产业提升战略,着力推进茶叶生产经营的规模化、机械化、品牌化、市场化、国际化,努力把新昌茶业的先发优势转变为可持续发展优势,将新昌打造成为全国龙井茶生产、加工、贸易、文化中心和茶产品集散中心。
二、加大茶业强县建设投入
从今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600万元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现代茶园建设、茶叶品牌建设、市场开拓、龙头企业培育和茶叶质量安全管理等项目。广泛动员社会资金投入茶叶产业,鼓励茶叶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通过公司或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形式,扩大规模,提升茶叶经营主体实力。
三、完善茶业强县建设扶持政策
(一)扎实推进现代茶园建设
1.加快现代茶叶园区建设。结合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计划建设10个核心基地面积500亩以上、辐射带动3000亩以上的现代茶叶园区,要求基地内路沟渠配套,生产加工设施齐全,具有自主品牌,茶叶生产安全、优质、高效。现代茶叶园区建设予以项目扶持,经验收合格,每个园区以奖代补15万元。
2.加快无性系良种茶园建设。鼓励老茶园改种换植,优先扶持连片规模经营茶园。对老茶园改种换植或新发展无性系良种茶园连片面积10亩以上,每亩补助500元;对连片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再给予每亩100元的奖励。
(二)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
3.深化标准化名茶加工厂建设。继续抓好100家标准化名茶加工厂,进一步完善区域布局,对新建3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名茶加工厂,经验收合格的给予每家5万元的补助,并挂“新昌县标准化名茶加工厂”牌匾。开展示范性茶厂创建,计划到2015年建成10家示范性茶厂,对新建500~1000平方米、1000平方米以上的示范性茶厂,经验收合格的分别给予每家10万元、15万元的补助,并挂“新昌县示范茶厂”牌匾。以上二项不重复补助。
4.鼓励开发多茶类名茶和茶产品。对茶叶企业新购置名茶加工设备和包装设备一次性投资10万元以上,按当年新增设备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已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范围的茶机不再重复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万元。同时,对创新型名茶和茶产品给予一定的研发经费补助。
5.鼓励开发使用大佛龙井品牌包装。对使用礼品包装茶叶(袋包装除外)包装款达到10万元以上、大佛龙井销售额100万元以上且符合龙井茶包装使用管理办法的企业给予包装款10%的补助(以茶叶销售发票和包装印刷发票为准,包装款额度按占茶叶销售款10%的比例核定,不到10%的按实计算,包装生产、销售企业除外),每个企业每年度包装补助款不超过5万元。
6.鼓励名茶专业化加工。积极鼓励以标准化名茶加工厂为龙头,组建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