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建设整改意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帮助村级组织制定好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协调解决服务场所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问题。各行政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理事会,统筹安排农村社区的建设工作。
(二)强化农村社区建设的物质保障。要整合社会资源,挖掘社区潜力,探索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农村社区服务业,实现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和物资投入多元化。倡导各类社会组织结对帮扶农村社区,积极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形成齐抓共建合力。
(三)强化农村社区建设的人才支撑。吸引农村干部、大学生村官、驻村干部和其他热心于农村社区建设的各类人才投身农村社区建设。要加强村主职干部、大学生村官和村会计的培训,提高社区工作水平,使其成为专业农村社区工作者。建立考核奖惩、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薪酬待遇,激发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农村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增强其参与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责任感、自信心和能力水平。
(四)建立农村社区建设绩效考评机制。建立党委政府目标考核、群众评价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农村社区建设绩效评估机制。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本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实施量化考核,兑现奖惩政策。通过多种途径及时通报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确保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按既定目标扎实推进。要及时总结、宣传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典型经验,推动我镇农村社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农村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