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工程”,通过产业对接、结对帮扶、社会资助等形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鼓励农村经营能人领头组建经济联合体,带动更多农民创业就业致富。对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项目继续按新委文件执行,进一步扩大救助面。把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政策有效结合,提高补助标准,实现应保尽保。
四、优化创业创新环境
(十三)积极发展现代家庭工业。大力发展来料加工业,把发展来料加工业作为农民就业和创业的重要途径,着力培育和扶持来料加工经纪人、专业村、重点企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打造现代家庭工业发展平台,在符合规划、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有计划建设现代家庭工业集聚区。
(十四)加强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培训政策,创新培训载体,提高培训实效性。继续安排专项资金,以农民创业、农民工在岗、低收入农户创收、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民学历提升培训为重点,建立经常性、开放性的培训和转移机制。拓宽农民就业创业领域,支持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扶持培养一批乡土型农民企业家。大力发展农村新型业态,促进农民分工分业。
五、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https://
(十五)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健全乡镇、村两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组织,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流转,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种养大户和新型业主集中。凡今年新流转年限5年以上并签订流转合同,经营面积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因生产需要建造简易仓(机)库、生产管理用房、晒场等临时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的,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允许其在流转土地范围内按流转面积5‰左右的比例使用,作为设施农用地,经县政府批准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对新增连片农户承包经营的流转耕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山林200亩以上、水域经营水产养殖20亩以上,流转年限5年以上并签订规范流转合同的,按流转面积分别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每亩奖励各150元、50元、50元。鼓励整村流转奖励,对当年完成耕地集中连片流转,流转年限5年以上,流转面积占耕地总面积80%以上的村,一次性奖励8万元。凡新组建土地(指耕地)股份合作社,土地承包权入股面积500亩以上,或入股土地面积占全村农户承包面积80%以上,给予组建村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上述两奖项不重复计奖)。
(十六)探索农村宅基地流转。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坚持一户一宅原则,保障农户宅基地的用益物权。开展农村宅基地流转、农民异地建房、“两房分离”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探索。实施异地脱贫工程,对环境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的边远山村和其他撤并自然村开展整体搬迁试点,对到乡镇所在地(置换点)与到行政村所在地建(购)房的农户,参照地质灾害搬迁政策。
(十七)开展低丘缓坡综合利用试点。规范林地征占用行为,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利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编制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开展低丘缓坡综合利用试点,完成年度垦造任务。
六、加快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为重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引导劳动年龄段内的农村居民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县按规定给予补助。鼓励被征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