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确定和变更应及时报县公安消防大队备案。
(四)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行业、系统单位,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分析研究部门、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
2、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
3、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4、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5、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6、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7、记录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8、完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应履行下列职责:
1、掌握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及操作规程;
2、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向上级报告;
3、核实、确认报警信息;
4、发生火灾时,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六)其它人员
其它人员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熟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常识,发生火灾时及时扑救。
(七)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产权单位管理。
五、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消防安全制度及要点
1、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2、消防组织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等要点。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4、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监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7、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电工资质、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8、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方式、预案制定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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