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到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办理个人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定点放线后开工建设。
以上各类建设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六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实施建设项目前,必须重新进行规划许可。
六、建设工程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构成违法建设行为:
一)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动工修建的即未进行规划申报,或申报后未得到审批同意而开工建设的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已经县政府审批同意,但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开工建设的
三)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包括:
1扩大建筑面积、缩小楼位间距、降低绿地率、提高容积率的
2改变建筑立面设计和建筑物用途,降低建筑设计质量标准的
3住宅项目公共配套不到位,建筑节能和水、暖、电、气分户计量措施不落实的
四)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建设工程已投入使用的包括:
1建设工程竣工后未向县城乡建设规划局申请规划验收,或申请后尚未经过县城乡建设规划局进行规划验收而建设工程已投入使用的
2经县城乡建设规划局验收,尚在整改阶段而建设工程已投入使用的
3经县城乡建设规划局验收确定为不合格建设工程,尚在处理阶段而建设工程已投入使用的
七、对于违反建设项目法定管理程序或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进行规划设计或工程建设的行为,依法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要求和内容进行建设的
1由县城乡建设规划局或乡(镇)政府责令停止建设。
2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3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自行拆除,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4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做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县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5因特殊原因不能拆除的没收建筑物或者违法收入,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二)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而组织竣工验收或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设规划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违反建设规划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设计文件审查通过的依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城乡建设规划局责令限期拆除,可并处临时建筑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1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2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3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限期不拆除的
八、对妨碍规划执法机关或规划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加强规划管理和规划执法,对于节约土地资源、优化城市布局、体现社会公平、实现城市的有序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本着对城市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