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村级规范化管理推进月”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实施“双基工程”的要求,为了扎实推进村级规范化管理,强化基层组织,夯实基础工作,决定自二零零八年2月20日起至3月20日开展“村级规范化管理推进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村规模调整后续工作,按照“统一、规范、完善”的要求,建立完善村级班子运转、村级重大事务决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村干部管理监督等制度,促使村级规范化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使民主规范管理观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要内容
村级规划化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健全落实八项制度,落实三项措施。
1、健全落实“八项制度”。
(1)建立健全村级班子民主运行制度。建立健全村三副班子的集中办公和轮流值班制度、每周办公例会制度、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联签联章制度、村委会(村务工作领导小组)和经合社(社务工作领导小组)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村干部“双带”绩效公示制度、每季工作讲评制度、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每月交心日制度。
(2)建立健全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落实重大村务决策前的听证、决策中的公决和决策后的接待制度。
(3)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规范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和程序,建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并发挥作用。村级财务等事项一般每季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新村必须建有一处规范化的综合性室外村务公开栏,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凡是在新村综合性村务公开栏公布的内容,原村的村务公开栏上也应同时公布,重大事项延伸公开到人口比较集中的自然村。
(4)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和民主理财制度。制定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对村级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继续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票据管理,落实村级财务“联签联章”、村级财务公开和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制度。
(5)建立健全各项便民服务制度。建立健全村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和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度。执行村干部集中办公制度,村主要干部每月驻村办公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个别村务工作量较少的村至少每天安排一名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受理和办理村民事务,及时排查、化解、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6)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各村要建立印章使用的审批、登记、备案制度。印章要确定专人保管。印章使用的审批人与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
(7)建立健全农村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制度。对于调整后的新村要及时更新各村党员队伍名册,对原各村党组织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要统一纳入新村党支部进行培养教育,按时讨论吸收或转正;如因村规模调整时间较短,部分党员对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情况不熟悉的,党支部要做深做细工作,确保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进行讨论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