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意见
为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切实解决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老有所养的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酉阳自治县结合实际,出台了规范村干部管理“1+2”文件(即“一个办法两个通知”:《酉阳自治县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和提高全县村干部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离任村(大队、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大队长)、会计(文书)生活补助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着力完善“五大机制”, 充分体现“人本”管理理念,突出“五大亮点”,全面规范了村干部管理。
完善选拔机制,突出任人唯贤。一是注重村干部任前素质。着眼于从当地遵纪守法、年富力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具有较强市场经济观念和创新精神的年轻群体中进行选拔。二是规范选拔方式。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的办法,依照规定程序进行选举。村委会班子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重视选拔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三是注重村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村级后备干部一般根据村干部职数按1:1比例,由党员和村民代表推荐,村党组织讨论产生,并对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完善培训机制,突出学以致用。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次培训的原则,形成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一是对村“两委”负责人纳入“走出去”规划。每2至3年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开展为期10天的系统培训,并组织到沿海发达地区或市内外相关产业基地考察学习。二是各乡镇党委、政府每年对其他村干部进行轮训,对新任职村干部原则上进行7天以上的岗前培训。三是鼓励支持村干部到县委党校、农广校、技校参加学历、技能培训,提高村干部知识文化水平。县直部门每年为“结对”村选送资助1名年轻、有潜力的村部到县委党校、农广校、技校学习。通过定期培训、专人帮带、实践锻炼、进修学习等形式,敦促村干部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完善保障机制,突出老有所养。针对全县村干部待遇较低的情况,县委县政府着力提高村干部的待遇。自二零零八年7月1日起,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最低补贴标准提高到450元/人.月,村文书360元/人.月,并把村“两委”成员首次纳入最低补贴范围,与村民小组长一样,最低补贴标准定为400元/人.年。对村干部交叉任职的,最低补贴标准提高50%。同时,对规范村干部补贴和村级经费管理提出了要求,实行村干部补贴发放与绩效挂钩机制,规定村级办公经费每年每村3000元。对村干部正常离任的,《通知》界定了补助对象,明确了离任生活补助标准,提出了审批程序,并对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正常离任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保证了老有所养。“1+2”文件实施后,全县2585名村“两委”成员,2328名村民小组长将享受最低补贴,约6000名离任村干部将享受离任生活补助,全县将拿出300余万元用于该项的专项支出。
完善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