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通过联络小组向社区联络站反馈。联络监督员可从热心于社区建设的在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中挑选。
组织管理网络组成人员名单于12月15日前报送区委组织部。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1、建立情况反馈制度。社区楼(组)的联络监督员每季度向联络小组,联络小组每半年向社区党组织,社区党组织每年向街道指导委员会反馈、汇报在职党员情况;社区党组织每年同时向区委组织部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一次情况。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时必须征求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并做好备案。另外,根据需要可随时进行沟通反馈和征求意见。
2、建立评优奖惩协审制度。凡党员在单位提职晋级、民主评议、受区以上表彰奖励,推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时,必须书面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社区党组织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社区党组织在模范党员之家、社区优秀党员等评选时,也要征求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对在社区生活和社区建设中有不符合党员身份的言行者,一律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3、建立双向服务制度。社区党组织在发挥在职党员作用的同时,也要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帮助在职党员,为他们排忧解难,不断激发在职党员服务社区、奉献社区、回报社区的热情。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1、提高认识,层层动员。各级党组织要把在职党员双重管理监督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具体措施,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步骤,作为推进社区党建“三级四方共建”活动的新举措。党组织书记要负总责、亲自抓,切实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社区党建的突破口,切实摆上工作日程,努力开创社区党建工作新局面。各单位要在11月20日以前,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工作。
2、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要精心设计,认真准备,首先要做好党员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工作,组织党员填写《联系卡》。党员要在12月15日前持《联系卡》到社区党组织报到。单位党组织按照党员所在社区进行分类并负责与社区党组织对接。社区党组织要建立“一人一卡”的《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卡》,与党员所在单位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全区社区党组织与在职党员的对接工作应在12月20日前结束,区委组织部将适时进行检查。
3、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市、区委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此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
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与党员所在社区党组织密切配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党(工)委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大工作指导和协调力度,并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社区党组织要本着“提高质量、活动适量、发挥特长、形式多样”的要求,把发挥在职党员作用与其自身职业特点、专业特长结合起来,设置适合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服务的岗位,为他们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各党工委至少要培置一个亮点,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工作。要通过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使在职党员双重管理监督工作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 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