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意见
争上岗工作的力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规范各镇、县级机关各部门(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人和事,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十二、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加强人大、政协的监督,人大要进一步做好对依法任免的领导干部的法律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要发挥广泛联系社会各界人士的优势,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加强社区监督和舆论监督,重视听取离退休老干部的意见,注意发挥干部工作特邀监督员和干部监督工作联系员队伍的作用,建立健全群众对干部监督管理的参与机制。
十三、建立健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在县委的领导下,承担监督职能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分工负责,加强联系沟通,相互配合,协同运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政法、人事、审计、信访等机关和部门的联系协作,建立健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逐步建立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定期交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干部监督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监督合力。
中共嘉善县委
2003年7月20日
管理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