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日常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要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
1、结合流动人员清查,定期开展“组织找党员”活动。
2、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建立流动党员卡册档案。
3、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等提供必要帮助。
5、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6、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提供有关材料。
7、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加强联系,建立流出地党组织信息卡册,定期沟通交流,建立友好协作关系。
(三)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外出前,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3、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4、按规定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选举,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民主评议或党员党性分析评议。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寄回本人自评材料或党性分析材料,也可参加组织生活所在党组织的民主评议或党员党性分析评议。
6、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7、外出务工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创业,带领群众共同务工致富。
三、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方法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区的流动党员将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流动时间越来越长。存在着地域分散广,集中困难,从业状况、职业构成和文化层次多样化的特点。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因地制宜,努力探索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新路子、新方法,使党员不管流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组织活动,履行党员义务,享有党员权利,接受党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健全流动党员组织管理体系
以乡镇、社区为单位建立流动党员动态信息档案,并负责流动党员的组织、协调、管理、服务。在外出务工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流出党员党组织,依托驻外办事机构党组织管理或委托流入地党组织进行管理,条件成熟后移交流入地党组织领导。在流入党员较为集中的社区、工程项目、商务楼宇和集贸市场等,可根据实际情况,专门建立流入党员党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和劳动力市场,凡符合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