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组织部、监察局、农业局(农经委)、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村级财务公开和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就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增加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进一步完善和推行财务公开制度是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客观要求,也是广大社员(村民)的迫切愿望。所有行政村都必须以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的形式,按规定定期如实地向全体村民公布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接受监督。财务公开要认真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制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内容进行公开。财务公开应当及时,并做到年初公布财务计划,一般每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有条件的村可每月公布一次,年终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财务公开以填写财务公开栏的形式张榜公布,也可运用其它简便有效的方式方法进行公开。财务公开栏应当建在便于村民阅览的公共场所。财务公开的内容要真实,每次财务公开的内容要备案。对重大经济项目或财务事项要逐项逐笔公开。每一次财务公开后,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要广泛听取村民的反映和意见。对村民提出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说明;对村民提出的要求,要及时给予答复;对村民提出的合理建议,要及时予以采纳。
财务公开可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并统一组织检查。对于少数还没有按规定要求实行财务公开的地方,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干部的认识,督促其尽快推行。
二、强化民主管理,完善民主理财制度
财务公开不仅要让村民知道、了解村级财务真实情况,而且要让村民参与村级财务的监督活动。要加强村干部的财经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依法管理村级财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提高村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本村的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向他们传授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增强行使民主权利,保护合法利益的意识。各行政村都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财组织,规范村民主理财小组的成立方式,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组织下,经社员(村民)大会或社员(村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要选举正直公正、熟悉财务知识、有一定威信的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
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是:监督财务制度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财务计划、收益分配、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员工资的确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检查现金、银行存款、物资、产成品、固定资产的库存情况;代表群众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账目和反映的有关财务问题;对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充分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听取并反馈群众对集体财务和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村干部落实处理,对集体财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提出和反映问题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得进行打击报复。
民主理财小组应当正确行使职权,不得超越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