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加强对“一把手”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要对负有经济责任的“一把手”,进行任期内和晋升、调任、转任、退休、辞职等离任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机关应对被审计者的经济责任作出评价,出具审计结果报告,按干部管理权限送党委组织部门;被审计者如存在严重问题,应向相应纪检机关报告。
各级党委要理解、关心、支持下级党政“一把手”的工作,经常听取“一把手”对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为“一把手”干净干事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领导班子内部对“一把手”的监督
坚持和完善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各级党委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发[1996]6号),建立和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加强集体领导。凡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要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大额资金的
安排和使用,重大工程项目的确定以及其他重大问题,都必须坚持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经过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一把手”个人不能擅自决定重大问题,也不能用书记办公会议的形式代替常委会作出决定。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领导班子,也必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使“三讲”教育的成果和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规范化、制度化,长期坚持下去。要重点抓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提高,增强思想性和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坚持上级领导干部参加下级民主生活会的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尊重支持“一把手”,又要敢于提出批评意见,增强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对“一把手”思想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报告。“一把手”要自觉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监督作用。
地方和部门的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要起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导向作用,实行科学决策的中心作用,选人用人上的关键作用,团结协调的凝聚作用,勤政廉政的表率作用。“一把手”既负有监督其他班子成员和下属干部的责任,又有自觉接受监督,为干部群众作表率的义务。要自觉接受批评和监督,虚心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各方面严格自律,摆正位置,树立良好形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尊重和支持“一把手”的工作,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各级&l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