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业运费税收管理思考和意见
一是增进国地税之间的交往与联系,扩大信息交换的范围,把矿石运输税收抵扣资料纳入国地税信息交换的范畴。也就是说,国税部门把矿石运输税收抵扣的相关资料(如:纳税人名称、经营地址、货运营业额、抵扣的税额等),通过信息交换平台传递给地税部门,地税部门将矿石运输业代开票的数量、营运额、纳税人名称、税额等相关资料也通过信息交换平台传递给国税部门。然后进行信息比对,查找矿石运输环节税收征管方面的漏洞,对症下药,以联合强化矿石运输环节的税收征管。
二是统一政策标准,充分调动矿石运输业户的纳税积极性。地税部门可以将每个铁选企业缴纳的运输业税金作为企业税负的一部分,加强地税部门与国税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制定统一的运输业税金抵税标准,使企业既能据实索取运输业发票,又能顺利抵税,充分促进企业的纳税积极性,保证矿石运费的税金足额入库。
(三)加强信息反馈,使堵漏挖潜工作贯穿于征管系统完善中
经过不断探索、钻研、改进、完善,征管网络运行几年来,大大提高了系统人员征管工作效率。但随着税收工作的逐步细化,征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现行征管程序在某些方面存在的缺陷正逐渐显露出来,已不能完全适应税收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基层税务机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问题,有了新建议,应及时向省、市局反馈,使征收网络相关模块能正常运转,方便使用,将堵漏挖潜工作贯穿于整个征管系统完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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