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5.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
6.推进教育公平,接受社会监督。
五、校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1.校长主持校务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学校重要事务提交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禁一言堂。层级管理分明,给下级管理层以最大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学校凝聚力。对紧急突发事件,校长可视情况先行处置,但在事后应及时通报。
2.学校按党章的规定设立党的基层组织。学校党组织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教育教学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配合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教代会开展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3.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明确学校行政部门作为校务公开工作的执行主体,工会组织作为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主体。将广大师生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热点问题、学校重大发展问题,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4.学校要按有关规定建立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讨论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审议学校重大决策和事项,听取校长年度工作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讨论通过直接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可以就有关问题对校长提出质询;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对校长奖励、处分、解聘和罢免的建议。
5.做思考型、创新型、学习型的校长,养
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成踏实的工作作风,围绕学校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校长应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且能担任规定的课时量,经常深入课堂听课,亲自参与学校的教科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六、考核
1.考核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平时考核重点是阶段性专项工作;年度考核在学年末进行,由教育局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由学校教职工和局中层以上班子成员共同参与考核;任期考核主要与发展性督导评估相结合。
2.实行校长聘期目标责任制,校长受聘后,根据当地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提出学校三年发展目标,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局审批后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室对三年规划实施情况和最后目标达成度进行跟踪督导和考核。
3.各类考核按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①校长述职;
②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③学校主管部门(包括局中层班子成员)评议;
④反馈考核意见;
⑤校长提出整改措施。
4.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街道、镇(乡)领导、社区代表和学生家长参与校长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等级将记入校长个人档案,作为校长任免、奖惩、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
七、奖励
建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校长激励机制。对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