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就业促进试点项目专项经费管理意见
二、 关于专项经费的管理
各地项目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并建立经费使用台帐。每年年末(按财政年度计算),项目管理机构要进行本年度专项经费收支决算,编制财务活动报表,根据下一年就业活动方案的实施情况,提出专项经费好处方案,并上报国家项目实施工作小组。
项目管理机构要按国家财政管理有关规定,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发生的每一笔经费往来,记入财务帐目。
专项经费的帐户利息收入和贷款人缴纳的资金占用费要直接转入银行专户,主要用于中央和地方项目管理和培训以及后续服务等活动。管理费用一般不超过上年帐户利息和资金占用费收入总额的70%。
三、 关于专项经费的监督与检查
国家项目实施工作小组通过建立试点地区专项经费统计报表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经费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试点地区每年须向国家项目实施工作小组提交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并附地方审计部门提供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对违规操作拒不改正的试点地区,我部视情节轻重部分或全部收回国际援款。
《加强中国农村就业促进试点项目专项经费管理意见》公文网 www.gwku.net,欢迎阅读加强中国农村就业促进试点项目专项经费管理意见。
文章 写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管理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