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情况,职工培训等重要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直接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4、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情况,领导干部工资、奖金及其它收入情况和执行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5、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和支付各项行政收费、罚款、集资、基金项目和摊派费用情况等。
6、其它应该公开的内容。
五、公开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是企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和主要形式。凡是应当向职代会公开的事项,都必须按照职代会职权范围,分别听取、审议、通过、决定。
2、职代会闭会期间或未建立职代会的企业,要结合实际,因事制宜,可以采取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职工大会、工会会员 (代表)会、职工股东大会、民主议事会、民管会、恳谈会、厂情通报会、企务公开栏以及广播、刊物等各种形式公开。还可以创造其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
六、公开程序
1、由主管领导会同职能部门根据公开的内容和企业实际,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也可以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根据大多数职工代表的意见,提出公开的内容。
2、企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公开的方案进行审查,确定公开的具体内容、时限、范围和形式。
3、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进行公开。
4、企务公开领导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5、有关领导和责任部门认真采纳职工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6、企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及时向职工群众反馈。
7、职代会有关组织和工会、纪委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8、各单位每半年将企务公开的情况向本企业职代会和区纪委、区工会报告一次。
七、监督检查
1、各级纪委、工会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企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是否做到了党政领导对企务公开、民主管理高度重视,建立了行之有效的企务公开具体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2)是否调动了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企业改革成效显著,职工情绪稳定,经济效益增长;(3)是否推动了企业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绝大多数企业职工对企业领导干部表示满意,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各单位要注意收集企务公开的各种材料,建立专项工作档案,作为考核的依据。
2、实行企务公开,要按照领导体制,建立并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企务公开的情况要纳入企业的工作目标,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
3、对认真实行企务公开,并取得较好效果的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实行企务公开的,要限期整改;对违反规定不搞公开的,或者由于公开不落实,造成企业秩序混乱,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出现集体上访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企业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及违法违纪的问题,要及时查处。
八、工作要求
1、各级党政领导要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推行企务公开的目的、意义和作用,高度重视企务公开工作,将其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与其他工作—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确保企务公开制度的执行。纪检监察和工会组织要把企务公开纳入今年的重点工作,狠抓落实。
2、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开展企务公开,不能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今年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在普遍布置的基础上,分期分批进行,集中精力,抓好试点。要注意积累经验,做到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明年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企务公开工作。
3、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