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 年是实施“产业兴县、科学发展、和谐惠民,全力打造实力巴东、活力巴东、魅力巴东”发展战略的起步之年,组织实施好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对顺利完成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200 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安排
200 年,全县安排在建及争取开工项目45个,年度投资计划86309万元。其中,工业及能源项目9个,年度投资23800万元;农业项目7个,年度投资12414万元;城建环保项目5个,年度投资5350万元;交通通讯项目14个,年度投资13745万元;国土资源项目2个,年度投资11600万元;移民复建项目4个,年度投资13400万元;社会发展项目4个,年度投资6000万元。重点储备项目15个,重点服务项目5个。
二、强化措施,切实加强2009年重点项目建设管理
(一)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
重点项目建设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各级各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增强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造性地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本部门和本单位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继续实行对各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县政府就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述职制度。
(二)全面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
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实施、项目主管部门协调管理和县领导挂钩联系的“三位一体”重点项目管理制度,落实定领导、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的“四定”项目工作责任制,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积极做好资金筹措工作
要把落实建设资金作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拓宽投融资渠道。大力争取国家和省州有关部门的扶持,加大对口支援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积极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引导、鼓励民间资本投向重点项目。对年度投资已落实的项目要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提高资金到位率,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
(四)努力提高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重点项目建设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廉政建设责任制、竣工验收制等规定组织实施。各级重点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规范项目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进一步强化业主负责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坚决制止规避招标、非法分包和转包行为发生。强化资金管理,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项目资金拨付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全面加强安全质量管理,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