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和环境长效管理意见
8、住宅小区卫生管理
住宅小区保持整洁、文明、安全,小区道路通畅,绿化完好。全面整治小区车库开店(住人)、违章搭建、车辆乱停乱放、无证经营等问题,积极创建文明示范小区。
各街、镇、分区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的管理。
各物业公司是住宅小区管理的责任单位,具体实施小区管理。国土房产局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
城管、工商、环保、社会事业、政法等部门协助管理。
9、停车秩序管理
各类车辆分类停放在统一标线内,排放整齐,无乱停乱放。合理设置道路两侧停车场(点),停车标志要醒目,停车标线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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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