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未在分局备案的外埠企业到分局备案,及时通过例会通报供货商资质审核情况,为各级医院选择合格供货商提供帮助。继续加大对防疫部门购进疫苗的检查力度。规范疫苗的验收、领用、分发、养护环节,健全制度,规范记录填写。强化对社区卫生服务站软件管理的监管。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在推行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提高软件管理水平,通过抓制度落实、抓票据核查、记录填写等方面的检查,达到硬件设施规范、人员管理规范、制度记录规范、采购渠道规范的效果。
(二十)深化完善抽验工作。加大对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基本药物的监督抽验,合理安排抽验比例分配,围绕重点单位及重点品种展开抽验,在兼顾抽验单位及抽验品种覆盖面的同时,提高抽验的针对性。结合各类药物的理化特性、季节影响、剂型特点,配合票据检查工作,对可疑药品进行抽验。对投诉举报集中、违法广告严重的品种和高风险品种开展专项抽验。加强完善抽验和监管的衔接,对有关抽验不合格的药品及时立案查处,提升抽验工作的监督效能。
(二十一)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抓好药检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升药品检验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继续坚持全脱产培训与半脱产培训相结合,走出去参加专项培训与请进来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法,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第二学历的专业知识教育活动。鼓励达到技术资格晋升条件的专业人员参加职称考核。要大胆启用德才兼备的年轻人担当重任,着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努力改变人员结构不合理的现状,提高技术水平。
发挥“局所联动、监检结合”的优势,找准突破口,加强对药检所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检验能力和技术水平,合理制定抽样和检验计划,按时完成市局下达的检验任务,继续保持阳性率在区县所中的领先地位。强化和不断完善质量体系建设,在“科学、准确、公正”的前提下,拓展检验业务范围,强化服务职能,使药检所的技术水平和检验能力居全市区县药检所前列。
(二十二)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继续加强对违法广告信息收集,对区电视台发布的广告进行工作日全天候监测。对查实的违法广告坚决移送工商部门进行查处,保证监测到位,查处到位。加强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品种和企业重点检查和抽验,对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品种申请市局统一行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封杀”该品种。继续加强辖区药械经营企业广告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档案,做好对失信企业的追踪检查。加强对辖区内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的网站、区内门户网站、区内报刊、电视台及在投诉中出现的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的网站的监测、取样、统计和上报工作。
七、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
(二十三)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进一步完善ab角监管新模式,在分组划片的基础上,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突出重点、难点,高质量完成日常监管工作。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院、卫生院每半年至少监督检查两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工厂学校保健站每半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保健品店、集贸市场每半年至少巡查一次。监管覆盖面达到100%。全年的日常监管工作和抽样任务要求上半年在7月15日之前完成,下半年在11月25日之前完成。
(二十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应对机构改革,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确保队伍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全面推行“学习课堂”、“工作论坛”、“创新调研”三项教育培训举措,明确年度目标、工作重点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