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1.建立对新进公务员的岗前锻炼制度。新录用公务员和军转干部(简称新进公务员)必须先安排到基层分局(所)锻炼,时间不少于18个月,所在单位要安排业务骨干对其进行专人带教,在新上岗半年内开展上岗业务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等岗前培训,两年内实现基层分局登记注册、巡查监管、经检执法等各岗位的轮岗锻炼,三年内实现基层与机关的轮岗锻炼。新进公务员轮岗锻炼结束后,根据其能力特点和工作表现,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
2.完善机关和基层干部的轮岗交流制度。各级要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力度,担任同一县级局(分局)主要领导满10年的,必须进行轮岗;在同一基层分局(所)的同一岗位或同一机关部门工作满8年的,一般应当进行轮岗;在机关同一部门任中层正职或在人、财、物、审批等关键岗位连续任职满5年的原则上应当交流。要创新轮岗工作机制,对机关空缺岗位可按需求制定方案,通过竞争性选拔或部门考察试用等方式从基层选调干部;鼓励机关干部到基层轮岗,对缺乏基层经历的机关青年干部,可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工作锻炼。
3.探索试行推荐优秀骨干挂职锻炼制度。对后备干部要实施重点培养,新选拔的直属局、分局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原则上要到苏州局机关挂职;苏州局机关缺乏基层经历的科级后备干部,要选派到基层分局(所)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苏州局每年将选派30%左右的优秀基层主官,到各地工商系统先进单位挂职学习,拓宽视野、吸取经验,提升领导基层的能力。各单位要加强与地方组织部门联系,加大系统内外干部的互挂力度,选派优秀骨干到地方政府部门进行锻炼,拓宽干部成长发展的渠道。
(三)实施分类考核,着力加快能力向能绩转化。
要按岗位分类制定干部履职能力标准和工作责任目标,并针对不同年龄群体设定所需达到的最低能力要求,进一步为干部学习成长明确目标。根据确定的考核标准,采取科学公正的考核方式,综合评价干部能力水平和工作表现,督促干部自觉提升自身能力和工作业绩。
1.继续深化“两官”制度。要以“两官”制度为基础,按照机关和基层、业务和综合岗位的不同履职要求,结合各年龄群体的实际情况,分层制定干部履职能力标准,加强对业务技能和软件操作水平的日常考核,实现以考促学的目标。40周岁以下青年干部要以取得二项二级以上资格为目标,努力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中年干部要以取得本岗位二级资格为目标,努力成为精通本职的“专业型”干部;50岁以上干部要以至少取得一项三级资格为目标,努力具备本岗位履职的基本能力。
2.完善绩效考核机制。要按岗位制定履职责任标准,解决好每个岗位“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的问题;要按年龄层次划分最低和最高能绩考核指标,使每个干部都有“看得见、够得着、赶得上”的努力目标。每年初单位要结合岗位任务、年龄因素,帮助每个干部制定本年度应达到的最低能力指标、业绩指标、勤廉指标,年终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未达标的干部取消评先资格,并指定专人对其进行“一对一”帮扶,通过考核杠杆增强干部提升能力的紧迫感。
3.不断丰富考核手段。要改变原本单一的考核形式,引入现代管理学的先进理念,创新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在业绩评价上把个人自评、领导讲评、群众互评结合起来,在能力测试上把理论考试、场景模拟和上机操作结合起来,在勤廉表现上把年终考核、日常考核和突击抽查结合起来,提升考核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促进干部全面均衡发展。各单位还要采取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和标兵评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