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生安排
(一)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包括具备学习条件的各类残疾儿童)由家长带领,在规定的时间内,带着相关证件到所属的小学报名入学。
(二)各公办小学、民办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均在5月23日、24日(周六、周日)进行,严禁任何学校提前招生。
(三)各公办小学、民办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要在5月8日(周五)上交一年级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经批准后方可招生。各校于5月15日(周五)张贴招生简章。
(四)各校于5月25日(周一)至5月29日(周五)向录取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5月29日(周五)上交一年级招生汇总表和花名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强化招生工作责任。小学招生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社会的稳定。招生工作要在区政府和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校要成立以一把手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按照市、区招生工作意见,结合近两年招生工作的实际,把握政策,制定计划,做好预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顾全大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责任上肩,责任到人。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确保本校学区片内适龄儿童(包括具备学习条件的各类残疾儿童)100%入学。https://
(二)高水平做好招生宣传、咨询、接待和准备工作。各校要组织全校干部、教师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文件,领会招生政策,切实做好小学招生的宣传工作。各校必须要在招生前一周将招生简章张贴公布,明确学校招生范围、报名手续、有关要求,并做好招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招生接待人员要依据招生文件做好咨询接待工作,妥善处理好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努力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加强学校管理,继续加大南开区小学教学视导组的工作力度。落实《关于南开区小学建立均衡发展合作学区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多种形式地开展校际合作,努力缩小校际间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差距,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接受教育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愿望。
(四)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市教委明确提出的“严格禁止任何学校提前招生;禁止将学生分为重点、非重点班和举办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禁止市区公办小学以举办寄宿等形式,招收外片、外区学生;禁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形式招生;禁止学校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收取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的要求。对违反规定乱招生、乱收费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五)暑假期间,学校不得举办以新生为对象的各种收费班,要尽力为新生和新生家长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