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快幼儿教育发展实施意见
措施,推动本地幼儿教育的发展。
2、健全托幼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教育、发改、卫生、规划、财政、人事、劳动、物价、工商、房产、民政、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的区托幼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幼儿教育事业发展问题,制定相应政策和措施,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加强对幼儿教育的督导评估与检查。把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教师待遇、保教质量等列入教育督导评估与检查的重要内容。要研究制定科学的幼儿教育评估管理体系,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加强保教质量监控,促进幼儿教育更快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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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