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教育事业发展与管理若干意见
二零零八]49号文件评选方案。
(二)设立教科研成果奖。积极鼓励小学、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凡参加富阳市、杭州市、省、国家级立项的课题,获得(新确认的)富阳市一等奖、杭州市三等奖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0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奖励。奖级每提高一级,奖金增加前一级别的500元。
(三)以上奖项都属一次性奖励。其中第一项直接奖给获奖者,第二项奖励给所在学校,由学校视贡献大小奖励给相关教师。
四、落实岗位责任,实行岗位目标绩效考核。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年初下达的工作目标,街道与学校(幼儿园)签订目标责任任务书。如安全工作、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工作、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等,对完成责任目标的对学校(幼儿园)及主要负责人进行奖励,对因管理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核奖并进行责任追究。
五、本《意见》有街道教育科负责解释。自200x年1月1日起试行。
教育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