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几点意见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工作。为确保社会稳定和全县文化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全系统的良好形象,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通过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创建、行风建设以及规范教育收费等扎实有效的工作,严肃党风政纪、强化规范管理,坚持依法治教,积极谋求发展,推进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 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
1、 加强党纪政纪条规知识学习,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
2、 加强行风建设,坚持政务公开、校务公开,不断规范学校收费,实行“一证、一卡、三统一”;
3、 坚持“走千家、进万户,共建联心桥”等三项制度;
4、 开展文明学校创建和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三. 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 加强党纪政纪条规知识学习,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1、 学习重点:《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六大通过)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发[2003]17号)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发[2003]18号)
《党纪政纪条规汇编》(中共沧州市教育局纪委辑印)
2、 学习要求:各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求,组织党员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学习,每位党员都要做好笔记,写出学习心得。
(二) 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内监督机制
1、 建立党风廉政责任制
按《xx县文化教育局局级干部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工》(x文教[2003]2号)的规定,各乡(镇)、学校要做好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
2、 加强党内监督机制
局党委及各党支部要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以民主生活会等形式,重点监督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从遵守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坚持依法执政、执行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权利、干部选拔任用、密切联系群众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方面,做好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水平。
(三) 加强行风建设,搞好民主评议
1、 加强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把行风评议工作列入重要议程,明确单位负责人及办事人员的责任,制定具体方案措施。
2、 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以乡(镇)校为单位,面向服务对象,积极开展评校风、评教风活动。以群众看不看得过、议不议得住、满意不满意做为衡量标准。
3、 转变职能,简化办事程序,围绕文化教育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人民群众的要求,在学校招生、入学收费及各类审批、办证等方面减少办事环节,让群众乘兴而来,满意而去。
4、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一心一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各股室、校、馆、站